根据我院检察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1.单位:攸县人民检察院。
2.岗位:书记员3名(限男性)。
3.性质:聘用制。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有敬业精神,能胜任聘用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文化程度要求大专及以上,法律专业优先;
4、具有计算操作知识和技能。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17时止。
2、报名所需材料:本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3张。
3、报名方式:携带本人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攸县人民检察院618室报名。
四、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试用期3个月,薪酬面议。
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本院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事项
本岗位人员主要从事我院办理案件的辅助工作,一旦录用需保持相对稳定,一年内本院一般不予办理辞职手续,请报名时慎重考虑。
咨询电话:24220960
攸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