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临湘市委批准,并报岳阳市纪委监委同意,临湘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综合类人员4名(男性2名,女性2名),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范围内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等专业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全额财政拨款编制身份,并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临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临湘市纪委监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笔试、面试、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8年1月23日在临湘政府公众网、临湘电视台、廉政临湘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1月30日下午5:00(含周六、周日),报名地点: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方式:0730-3711523,联系人:柳云。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相关资料。
报名所需资料:纸质版《2017年临湘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正反两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证件原件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临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人社局统一制作。
(四)考试。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达到1: 3以上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为2018年2月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笔试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笔试(占50%)加面试(占50%)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尿检(毒检)项目。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调任职位匹配、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有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再行考察。
(七)公示。临湘市纪委监委统一在相关新闻媒体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试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试用期满,临湘市纪委监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试用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公示和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实行递补。
五、相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临湘市纪委监委领导下进行,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临湘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二)报考人员不准弄虚作假,进入面试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途退出的,须向临湘市纪委监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由。
(三)凡试用人员,在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不得再调整本人职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3711523。
2018年临湘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临湘市纪委 临湘市监委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