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湘机编办[2017]39号下达的编制计划,经研究,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及程序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选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湘乡网上发布《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工室(行政中心0462)
联系人:贺国良电话:1397329623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工室报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发改业务知识和申论,满分100分,其中发改业务知识30分,申论7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验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递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缺席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国湘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入及入编登记手续。
九、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行为,则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为了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56776629。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