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2、招录计划
共招录辅警20人,均为男性。
3、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高1.70米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七)有驾驶证的优先;
(八)招录合格后,服从工作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4、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18日;
2、报名地点:浏阳市公安局二楼1210办公室;
报考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二)考试
报考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低于2:1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共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操作水平测试:计算机操作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计算机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用及待遇
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公安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招录人员待遇财政统一纳入经费预算。
5、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浏阳市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浏阳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3813040
咨询电话:0731—83813011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