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浏阳市“专业英才千人计划”,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教育类“专业英才”紧缺学科教师充实到市直高中、中职等学校。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中职紧缺学科教师2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工作业绩突出。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专业英才”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
1. 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3)时间安排:
①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9:00—1月22日12:00。
②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15日10:00—1月22日12:00。
③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月25日10:00—1月27日9:00。
(4)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详情见《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专业英才”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一览表》
2. 资格初审:由招聘小组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3. 笔试:
(1)笔试暂定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专业与教学知识占80%。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4. 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在浏阳进行,时间安排在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放弃的考生应提前与组考单位联系。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2018年全日制应届研究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5)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 考核:
(1)考核方式为试教。
(2)试教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
(3)试教内容:试教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试教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内容。
(4)试教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公告。
(5)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6. 总成绩合成:
各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7. 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8. 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9. 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10.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后,原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减半继续享受。
2、招考部门为从外地(浏阳市外)来(回)浏阳参加笔试的考生报销往返路费。来程仅限在笔试前三天内,持有包含本人信息从户籍城市、工作城市或高校所在城市出发至长沙的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票据实报销(飞机票最高按高铁二等座价格报销,低于按实,长沙市区到浏阳往返报销100元),返程按来程费用报销,食宿费按200元包干报销。
3、招考部门将为从外地(浏阳市外)来(回)浏阳参加考核的考生报销往返路费,来程仅限在考核前三天内,持有包含本人信息从户籍城市、工作城市或高校所在城市出发至长沙的汽车、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票据实报销(飞机票最高按高铁二等座价格报销,低于按实,长沙市区到浏阳往返报销100元),返程按来程费用报销,并为有食宿需求的考生统一安排食宿。
4、本简章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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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公开招聘教育类“专业英才”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一览表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