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地处长沙市中心,南临五一路,北至湘春路,西依湘江大道,东靠黄兴北路,是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为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队伍,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合同聘用)。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统一考试、考察,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感。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师范、新闻传播、公共管理专业优先。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有工作经验者,在相关报纸或者杂志发表过文章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寿星街36号4楼404室,联系人:刘江宇,联系电话:0731-84860491,报名邮箱:457039439@qq.com);
3.携带资料: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正面1寸证件照1张,并填写《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采取网上报名的请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
4.审查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内容及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5方可开考,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1月17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
3.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综合评价。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政审。
五、录用及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签订合同,按一年一签,聘用后薪资待遇为2200元/月(含五险),绩效奖金另算,免费提供中餐。年终考核优秀人员、文字功底较强的优秀人员一年后可适当提高工资待遇。
附件: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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