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协辅警人员队伍力量,充分发挥协辅警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2013]20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办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计划招聘协辅警人员27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永定公安分局协辅警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协辅警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张家界市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永定公安分局协辅警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2)。
(四)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解除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面部有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有纹身、驼背、残疾、口吃、较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的;
8.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符合协辅警人员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1月7日。
(二)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治大院东楼1202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身高测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可自行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
[附件-招考职位:2016年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