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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泛收集、综合分析国内外有关经济信息;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地区布局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前瞻性的政策思路;围绕全省发展改革中心任务提出和制定专项研究课题计划等任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社厅监督指导和湖南省发改委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委人事处,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五)遵从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综合经济研究岗位:招聘计划5人,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经济学类专业,年龄30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及以上综合经济研究或学术研究工作经历。博士或有经济类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历学位证时间应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hnfg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8日17时30分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南省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纬二路106号兴湘国际商务大酒店院内西侧)。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省内应聘人员一律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省发改委网站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报名:省外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上述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hnsfgw2016@163.com。
通过资格审查的网上报名人员须在笔试前一天,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湖南省发改委人事处予以核查, 核查后领取准考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四办公楼中栋413办公室)。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发改委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湖南省发改委网站。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湖南省人社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命题写作,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以核发的准考证明确事项为准。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发改委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是到考察对象的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进行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核实学历、资格条件等。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发改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相关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89990863(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9990858(委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