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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省委、衡阳市委要求,市委决定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择优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数量
全市共公开比选18名“三类人员”( 原则上每个类别各6人)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
二、比选对象范围
1.全市各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具有事业编制的乡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内设机构范围以编制部门核定为准),或曾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组织正常调整岗位且现仍在乡镇工作的人员;
2.全市各乡镇(办事处)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等同于村干部管理的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已纳入城镇社区干部管理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除外);
3.大学生村官。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
(一)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4.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乡镇区划调整前任乡镇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并村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满3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常年扎根村里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曾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三)大学生村官
1.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
2.任满1个聘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含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考核优秀(任期内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比选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市后三分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
3.2011年4月1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出台之后,未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不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而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
4.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考察环节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
6.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7.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8.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9.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10.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11.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四、比选程序
整个比选工作在衡阳市、常宁市两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标准、分类竞争”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下发比选公告到乡镇、办事处,并通过常宁电视台、常宁报、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比选公告。
(二)组织推荐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原则上都要推荐。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0日下午5:30。集中报名地点: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203办公室。报名程序:1.基层党组织初核推荐。基层党组织要初步审核“三类人员”报名资格,并根据本人意愿向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推荐报名。2.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初审。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组织审核小组,对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三类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以及身份、学历、任免文件等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集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派出所、计生、经管、综治等相关部门意见。3.集中组织报名。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收集和汇总本辖区内初审通过的“三类人员”报名资料,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报名。联系电话:0734-7249626。
(三)资格复核审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复核审查。资格复核审查通过以后,组织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比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凡达不到1:5最低开考比例的,将适当减少该类别岗位名额,并调剂到其他类别岗位。
(四)素质能力测试。素质能力测试分基本素质测试和实际工作能力测试两步进行,时间为3月下旬。
基本素质测试结束后,按录用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线,分类确定入围实际工作能力测试人员。
实际工作能力测试重点测试人选的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录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察资格,且不再递补。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分类择优确定比选人选初步名单,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分类依次递补1次。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和衡阳市委组织部审核反馈意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分类确定乡镇换届拟进班子成员预备人选。
(七)公示和任职。对市委常委会通过的预备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间,对有信访反映的,及时调查核实,有影响使用的,取消其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类人员”公开比选工作基本结束后,如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出现职位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乡镇换届期间,将比选预备人选一并纳入乡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建议方案,报经衡阳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依法参加选举。“三类人员”当选后,在乡镇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得少于5年。
(八)公务员登记。在乡镇换届选举中依法当选的“三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报衡阳市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