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一般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所需专业、技能特殊的岗位,经招考单位研究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7日至4月11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笔试委托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组织进行。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4年4月12日9∶00 -11∶00
申论: 2014年4月12日14∶00-16∶30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统一在长沙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月上旬在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