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高中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现决定面向全国一本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娄底二中10名、娄底三中14名、娄底四中6名,共计30名。
(招聘岗位的计划与条件见附表)03+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等处分、处罚记录。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相应处罚者实行一票否决。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4.普通全日制一本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5.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发布公告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发布公告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3月24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湖南师大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五楼(长沙潇湘中路122号)。
3.报名方式:报考者均须本人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代报。
4.报名程序: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2017届一本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2017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以报考教师资格证的依据暂作报名凭证)、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时,报考者须承诺其学历、学位证与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在七月底前递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紧缺专业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可放宽到1:2,如不能获得批准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5.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25日下午3:00-5:00在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娄底三中。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对应的现行湖南省高中教材内容,总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后三日之内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娄底三中。
(2)面试对象的确定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分学校分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②公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非体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试讲内容从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体育类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试讲内容从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与所报考岗位对应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
(4)面试(试讲)时量为12分钟,备课为1小时。体育类科目试讲完后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量待定。
(5)体育类面试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按分值比例合成(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时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员以所报考单位的岗位计划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同时,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7月31日以前)提交档案资料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和非师范类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对象:①受刑事处罚的,②因犯错误被学校开除的,③违反计划生育的,④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间的,⑤犯错误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的,⑥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的。如有考核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⑦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六)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教育办事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经领导小组审定,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计划编制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由财政统发工资。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聘用学校可以随时解聘。被聘用者必须在娄星区服务6年。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2.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娄星区教师公开招聘。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六、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8-8514860)
附件: 2017年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