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4年度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目录》通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服务“旅游胜地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和《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张办发〔2010〕23号)精神,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各市属企事业单位需求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68名。现将《2014年度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目录》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共计68名。其中,管理岗位7 名,专业技术岗位61名。具体是:张家界市电子计算站1名;张家界市旅游促进办公室1名;张家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张家界市商务信息中心2名;张家界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1名;张家界市技工学校1名;张家界市人民医院48名;张家界市第二人民医院5名;湖南创远荣利大电气科技有限公司6名;张家界金鲵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名;张家界金鲵生物产品开发有限公司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学历、职称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4、在本市辖区以外工作或已离开我市工作两年以上的人才。
5、年龄及岗位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包含本数,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5月30日止。30周岁以下的须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须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的须196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发布目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现场操作测试等);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免面试环节,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除发布人才引进目录以外均由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自主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集中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5月30日。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引进单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市人才资格确认审查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统一资格复核。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采取到各人才引进单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报名表格请登录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jjrs.gov.cn)下载。报名时请填写《2014年度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登记表》、《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资格确认审批表》。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本人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最新成果材料,用人单位对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和创业创新业绩的评估报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面试
面试定在6月上、中旬,根据需要,下半年可视情况再组织1至2次面试。面试重点是测试拟引进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要根据不同单位和岗位要求分类采用专业答辩、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有效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0分。面试评委从异地产生。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核的重点是对拟引进人员的专业能力作出科学评估,可采用实践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的体检、考核程序完成后,由各人才引进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有主管部门须报主管部门同意)。
市委组织部根据各人才引进单位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研究确定聘用人员。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政策待遇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行三至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5年以上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住房补贴,按月享受生活补贴等待遇,具体标准按照《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等文件执行。
八、有关纪律要求
对违反人才公开引进纪律的拟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公开引进规定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