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人员公告》、郴组〔2013〕43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选调(选聘)计划人数、以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和体检报到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2月 21日(星期五 )上午。请体检对象于2月21日上午8:0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或笔试报名信息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郴州市飞虹路飞虹宾馆门前集中,查验身份后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和《郴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四、体检费用
到达体检医院后,由体检医院向体检对象收取每人350元的体检费。
五、体检注意事项
1. 体检对象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携带好有效证件。凡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禁止进食。否则,造成后果由体检对象本人负责,体检后早餐由医院统一安排。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体检对象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体检对象一律取消体检及选调(选聘)资格。
4. 咨询电话(选调)0735-2871338、2871932
(选聘)0735-2871958、2871398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3日
附:
体检人员名单
一、选调人员(70名)
1、市直单位六(文秘9名): 李杰、黄晶、邓妮娜、刘参军、邝志雄、胡剑锋、吴任凯、欧小伟、肖敦婧
2、市直单位七(财务6名):徐志锋、胡莉英、李果、周萍、谭丽君、龙瑰闺
3、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环保1名):李林锋
4、市人社局(法律1名): 邓程文
5、市政府机关事务处(车辆管理1名):彭海量
6、市直单位八(社会救助、商务管理3名):郭燕雪、蒋杭君、周道财
7、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6名):黄玲娟、欧阳丽、文媛、黎毅、刘彩霞、曹文
8、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专干1名):颜彬
9、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专干1名):李恒
10、市公安局(特殊人群收治中心民警):
(1)男性1名:李建军,
(2)女性4名:秦楠、陈小芳、王丽、陈惠莉
11、市公安局(刑侦民警2名):李威、何文杰
12、市直单位九(基层民警11名): 罗建文、冯浩、阳智勇、张家源、张益玮、彭江、石振时、傅祥、曹帆鹏、张凌、刘坤
1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讯工程专业民警2名):曾磊、何楚明
1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面一线执勤民警21名):邓宗智、张涛、廖诗峰、谭峰、张资源、何熹、李振扬、雷胡劲、杨志敏、黎玉龙、黄平、邓明森、彭贵阳、张希、罗健、邓文滔、刘建华、向恒力、周星、雷斌、曾友
二、选聘人员(6名)
1、市直单位(计算机2名):肖荐文、黄继军
2、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文秘1名):王爱民
3、市直单位四(科员3名):肖兰、雷晴空、邓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