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王牌课程
2014年湖南省公务员、选调生笔试面授王牌课程 郴州公考交流群:231057910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9日16: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传真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471-6905245;6903812。
传真确认:传真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和确认参加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等信息,传真号为:0471-6902143。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9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面试确认后不参加面试者,按有关规定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按规定从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面试递补人员名单中递补。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014年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以下材料报我局接受资格预审: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3.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148号内蒙古储备局(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01001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4年2月18日8:30至11:30、14:30至16:30在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二楼劳动人事处进行。考生请携带资格预审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9:00进行。请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于8:20前到达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内蒙古储备物资储备局机关办公楼二楼劳动人事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北街148号,农行大厦北侧)。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备查。
乘车路线:于火车站或汽车站乘坐2路车到“新城区医院”站下车,由新城区医院向南50米见十字路口向西再走约50米即到。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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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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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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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最低
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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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与基本建设处 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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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4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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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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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154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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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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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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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231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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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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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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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373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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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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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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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41352223
|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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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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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4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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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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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217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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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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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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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39273010
|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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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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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242159003
|
98.9
|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到3:1,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第2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视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二)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局。
联系人:史淑琴
联系电话:0471—6905245,6903812
电子邮箱:nmgcbjlrch@163.com
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4年1月27日